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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部委:
国家保密局
各地省市区:
江苏/连云港
文章

一、起草背景 

  (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义务教育乃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核心环节。 

  (二)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三)统筹做好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各地区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努力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残疾人教育条例》 

  (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四)《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五)《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2017〕3号) 

  (六)《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51号) 

  (七)《常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三、主要内容 

  (一)幼儿园入学 

  关键词:方便 就近 

  1.入园对象。有常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暂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入园条件。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关键词:免试 就近 

  1.小学招生 

  (1)入学对象。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入学条件。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小学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统一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招生 

  (1)入学对象。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程序及完成时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和学区范围,核定每所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各初中根据核定名单,于7月20日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3.民办初中招生 

  (1)公布方案。5月30日下午3:00,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方案。 

  (2)自主报名。6月5日-6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方案填写报名表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信息审核。6月20日前,各小学逐一审核反映学生小学阶段综合素质的有关信息,信息经确认无误并公示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相关民办初中。 

  (4)录取。各民办初中根据招生方案,按规定程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于6月28日在校园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特定群体入学 

  关键词:普惠 公平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全市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聋人学校报名。金坛市适龄智障儿童到金坛市启智学校报名。溧阳市适龄智障儿童到溧阳市培智学校报名。武进区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到武进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适龄智障儿童可到天宁区光华学校报名。 

  2.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就近统筹解决。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入学办法。武进区按照“武进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26日-30日,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3.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由其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天合国际学校报名入学。 

  4.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2017〕3号)等文件中关于特长生招生的规定,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特长生招生办法,应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2017年,中心城区具有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初中校共5所,特长生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未经批准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增加特长生类别。招生学校自主进行特长生专项测试,按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网站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关键词:规范 阳光 

  1.严肃纪律 

  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确定招生办法,严格按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实施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幼儿园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必须坚持均衡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 

  2.公平规范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办学校的学区,确保学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公办热点学校择校比例;在确保有学上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按标准班额招生,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各地应完善保障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政策,各公办学校必须按政策规定吸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确因各种原因,公办学校无法就近吸纳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3.强化监督。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各地应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常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681366,电子信箱:jubgs@czedu.gov.cn。 

  四、概念解释 

  异地引进高级人才是指常州市范围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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