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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2017年第一批颁发农药原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专家评审未通过原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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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批颁发农药原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专家评审未通过原因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你单位申请颁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资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未予通过,原因见附件。有关补充材料或异议,请于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送达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黄华树 电话:010-68205571 传真:010-68205564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C219室,邮编:100804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一批颁发农药原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专家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xls
工信部 2017年0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