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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发布第二届大赛承办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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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第二届大赛承办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将联合军地有关部门于2017年5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根据大赛章程,现启动大赛半决赛和决赛承办城市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一)基础设施。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适应全国性大型活动人员流动、设备及物品的快捷流转;具备较为完备的活动场馆、酒店食宿等基础设施条件。对于半决赛承办地,要求具备专业竞赛场地不少于6个,每个容量不少于150人;要求酒店具备集中安排500人以上食宿的能力。对于决赛承办地,专业竞赛场地不少于6个,其中2个场地应可容纳300~500人,其他场地容量均不少于150人;要求酒店具备集中的安排1200人以上食宿的能力。 (二)产业基础。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具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等产业集聚优势,产业特色明显,与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发展空间广阔;对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需求迫切,具有较强的项目承接能力,吸引和支持成果落地、转化、应用的配套政策较为完备。 (三)配套保障。具备承办大型赛事及重大活动的组织保障能力,主要包括活动筹划、组织协调、人员接待、新闻宣传,以及车辆交通、安全保卫、卫生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具备承办半决赛或决赛活动的经费保障能力。 二、申办流程 (一)材料编制。各省级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承办赛事意愿、符合条件的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下同)编制申报材料。 (二)材料申报。各省级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负责向大赛组委会正式提交申报材料,申办决赛活动的需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同意。 (三)遴选确定。组委会通过组织申报材料审查、申办城市综合能力研判,必要时采取申办方现场陈述、质询、实地考察等方式,推选出候选城市,报大赛主办部门批准后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决赛承办城市所在省级政府作为大赛联合主办单位,根据大赛章程履行有关职责。决赛承办城市作为大赛联合承办单位,享有全程参与活动组织实施、全程安排城市宣传、优先对接考察参赛项目、优先引进优秀项目落地转化的权利。 (二)半决赛承办城市作为大赛协办单位,享有在本场半决赛活动中安排城市形象、政策环境、产业优势等宣传推广的权利,享有对接考察参赛项目,提前优选、引进相关优秀项目的权利。 (三)申报材料中需要明确申请承办的赛事类型;同时申请承办决赛和半决赛的,将优先考虑决赛承办申请,当未能获得决赛承办权时再考虑半决赛活动;申办半决赛的可同时提出相关专业领域(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诉求。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17年2月28日,请于此前提交相关材料。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敬选 010-68205698,曾开祥 010-68205692; 王海鹏 010-88581236;刘 铁 010-58050716. 地 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邮编100804 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