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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机构上市培育服务奖励项目优惠内容 1、新三板挂牌项目奖励。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以挂牌、托管、展示等形式培育后成功登陆新三板基础层或创新层的,给予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30万元/户奖励。 2、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港澳及境外主要交易所挂牌上市项目奖励。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以挂牌、托管、展示等形式培育后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澳门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主要交易所实现挂牌上市的,给予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50万元/户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上市培育奖励项目申请表; 2.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购买服务支付凭证、评估报告、上市报告、服务、融资证明方案、服务照片等; 3.中国证监会或各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4.对上市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申报流程 1、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要求通过政策通平台提报项目申报材料。 2、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上传至政策通平台。 3、市民营经济局负责组织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培育服务奖励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由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 4、市民营经济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并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注册地区(市)财政部门。由区(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