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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南区新物种入库培育企业政策优惠内容 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申报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对经权威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独角兽企业、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市南区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完成上市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给予相关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菁鹰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证明。对2021年之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企业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申请或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着作权、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文件; (4)近3年累计获得的创业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承诺书(可在申报平台下载模板); (6)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2、瞪羚(培育)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证明。对2018年之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企业2018、2019、2020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如财务审计报告包含有研发费用相关材料,此项可不用再提供); (4)企业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申请或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着作权、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文件; (5)近3年累计获得的创业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承诺书(可在申报平台下载模板); (7)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3、独角兽(培育)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证明。对2018年之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企业融资信息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①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内容; ②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4)企业承诺书(可在申报平台下载模板); (5)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4、上市(培育)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阶段的企业,提供明确的改制方案;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提供股改完成前后的营业执照及公司股权构成情况,加盖企业公章确认; (3)企业拟上市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加盖企业公章确认; (4)企业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证明。对2018年之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5)企业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申请或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着作权、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文件; (6)企业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企业承诺书(可在申报平台下载模板); (8)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陆“市南区新物种企业服务平台”(https://qdsn.chinagazelle.cn/index),注册后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 3.审定。对通过审核的企业,由区科技局提报区相关会议研究予以审定,确定最终的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