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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启动!最全流程在这里!

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

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一轮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开启!


推荐办法


● 单位推荐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青高校院所等经市科技局认可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所属地区和部门、单位的项目(人选)。


单位推荐原则上数量不限。推荐的市科学技术奖范围包括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创新团队类、科技创业类)和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度可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市科学技术奖,省、市最高奖获奖者、两院院士每年度可3人以上共同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市科学技术奖。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可推荐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


推荐条件


推荐各奖种项目和人选首先需要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基本条件和《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规定的有关要求。


此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被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被推荐1项;获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5.已提名参评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基本条件


1.市自然科学奖项目


所提供代表性论文均应发表在JCR期刊分区3区以上刊物。


2.市技术发明奖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发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2件下述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至少1件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且原则上近一年(会计年度)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3.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1件下述证明材料:


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且原则上近一年(会计年度)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4.市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至少1件下述证明材料:


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或者提供至少3篇SCI、EI收录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中华系列(中华医学会主办)核心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或者1篇论文发表在JCR期刊分区3区以上刊物。


5.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创业类项目


科技创业企业在我市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5年以内(2013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注册),项目负责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一般不少于30%(包括创业团队)。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医疗器械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市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类项目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创新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


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总数不超过15人,应在重大科研项目中稳定合作5年以上,具体团队形成时间以团队行成的批准文件或项目立项书、任务下达书、合同签署材料等确定的时间为准。


创新团队已取得系列自主性、原创性研究成果,近5年至少承担过两项或以上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奖项,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团队主要成员。


公示要求


推荐的项目和人选应在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各奖种公示内容要求详见《推荐工作手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 推荐材料填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2018年7月10日9:00起,各推荐单位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登录科技奖励系统(http://60.209.128.72:8082/a/login,或通过“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登录),按要求推荐。


如选择专家推荐形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推荐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 报送要求

1.推荐截止时间: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17时,纸质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公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纸质推荐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请将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直接装订成册,可正反面打印,不另加封皮,不胶装。


3.报送地址:


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2层,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窗口)。


询电话:18561899959


QQ:498115140


公司邮箱:laizhouxinxing@163.com


网址:www.ymc1688.org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30号科技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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