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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区新政加码,引才力度堪比撒钱!为了引才,各个区市纷纷“放大招”!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人才引进 “一事一议”暂行办法》出台, 大手笔奖励向人才抛出橄榄枝! 『适用范围』 1、新区各大功能区、镇街(园区)、招商部门等新引进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重点项目,对初创期即引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 人或硕士研究生 10 人及以上,需要制定个性化引才政策的。 2、纳入《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3、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等十强产业以及军民融合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一般处于本领域全国前5名或国际前 20 名,或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具有成长为世界级高端人才的潜力,按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的人才。 4、新引进无相关人才称号,但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有特色、有影响,其个人业绩得到行业认可并为新区作出较大贡献,或者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税前年薪 50 万元以上的人才。 5、其他在人才引进方面需要“一事一议”的情形。 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 实施办法》 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主要分为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 1 杰出人才 主要包括诺贝尔奖、格拉芙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维特勒森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会员; 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副主席; 全球自然指数最新排名前 100 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校长(院长)、副校长(副院长); 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其他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杰出人才。 2 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全球自然指数最新排名前 100 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重点学科带头人; 近 5 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首位完成人;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且现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项目第一负责人; 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首席科学家或技术负责人; 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与上述人才水平层次相当的其他领军人才。 根据不同的人才分类, 政策给出不同的支持: ● 杰出人才 管理期内省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 50%比例给予人才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全职来我省开展创新工作的,对其项目按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 30%给予综合资助,最高资助 5000 万元。 来我省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创办企业 5 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省级引导基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全部奖励给人才及创业团队,每延迟 1 年上市奖励比例减少 20%;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奖励。 ● 领军人才 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 50 万元人才津贴。 领军人才项目支持方式参照杰出人才执行,其中,全职来我省开展创新工作的,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 万元; 来我省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据了解到,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经费根据约定任务实施进度分三次安排,确定引进后,首期拨付 50%,经主管部门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通过后分别拨付 30%、20%。 |